关键字:
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
清远晚报网
为清远人民提供最新新闻,打造最好的新闻门户网(www.qyworks.com)
 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> 活动公告 >> 精选-父母买房租给亲生儿子因房租纠纷对簿公堂
热门新闻
 
推荐新闻
 
最新新闻
 

贵柳梧三地海事部门首次开展联合巡航检查

发布:2010-6-25   文章类型:活动公告

p>
  (祝福:广东传播网祝广大用户2010年事业有成,虎年虎虎的运气,虎虎的健康,虎虎的快乐,虎年带给更好的新闻信息给大家,谢谢大家支持!)
  买房租给亲生儿子,却因房租将儿子告上法庭。
  


  73岁的林老伯和67岁的何阿婆是宜兴市杨巷镇的一对农民夫妇,老夫妇育有两子,大儿子林军结婚后自己造了房子,与父母分开居住,小儿子林明婚后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,但经济分开。后来,老夫妇俩用多年的积蓄在镇上买了两间三层楼房。2004年5月,夫妇俩将镇上的房屋进行出租,其中一间租给了小儿子夫妇,每年租金3000元,另一间以年租金9500元租给了他人使用,并约定租金每年适当递增。今年年初,老两口要求小儿子增加房租,小儿子不但没有理会,反而故意将两间屋之间的隔墙板砸破,导致另一承租人退租。2010年3月25日,林老伯和何阿婆一纸诉状将小儿子夫妇诉诸法庭,要求与他们解除租房协议,并支付租金4000元,赔偿相关损失10500元。
  


  (网站声明:本网站的新闻信息来自互联网,如有冒犯,请指正,我们会删除,欢迎大家投稿,我们为广大投稿者设立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)
  法院官林法庭承办法官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,最终成功调解了这一纠纷,自2010年起两个儿子每年各给付父母赡养费6000元,并各负担父母医药费的一半。
  


  中当事人系化名)
  


  (友情提示:如发现广东传播网有错误的新闻信息,请马上联系在线客服,我们会第一时间进行处理,保证新闻资讯的正确性与及时性。如有什么建议可以直接与本网站客服联系,对于好的建议,我们都会采纳,我们的发展需要你们的支持!!)
  吴杏萍
  

 
 
 

未经清远晚报网-清远站长信息网-清远新闻网(www.qyworks.com)授权同意,不得转载本网站任何信息
(C)2008-2020 清远晚报网 版权所有